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国是访问 |美国前气候变化特使:应对全球气候问题,需要美中达成共识的能力******
文/夏宾
今年联合国气候大会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期间,中美两国领导人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会晤,外界期待此次面对面的交流能为双方在气候领域合作释放积极信号。
美国前气候变化特使、威廉与佛洛拉·休利特基金会环境项目主任乔纳森·潘兴在线上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直言:毫无疑问,如果美国和中国不能在气候领域上相向而行、采取行动,我们就无法解决这一全球性问题,双方应携手继续合作、向前迈进,而这就需要美中两国达成共识的能力。
“最重要的是达成行动的协议”
“但我不认为在合作过程中,美中两国会做同样的事情,因为两国有不同的制度、不同的优先事项,排放本身也来自经济领域的不同部分,但最重要的是达成行动的协议,然后迅速落实。”潘兴说。
谈及如何平衡能源转型和实现经济增长,潘兴表示,各国都希望有足够的能源供应来实现经济增长,确保运输、热力、电力等基础设施运转良好。具体来看,在能源供应方面,75年前美国还远没有达到今天的水平,50年前中国也还远没有达到今天的水平,但两国现在都为其公民、企业提供了用电机会。尽管目前两国能源用量仍在增长,但获取能源已不再是两国的优先事项。
“能源的高效使用”
他进一步称,目前需要思考的问题关乎“能源的高效使用”,也关乎“国家发展经济、创造财富方式的转变”,中国在发展道路上处于一个和美国不同的位置,中国在保证能正常获取能源的情况下,传统的基础设施不用全部替换,但也正在寻找一种与过去不同的经济增长模式,核心就在于同样追求增长,但消耗的能源却要少得多。
“未来不是过去。”潘兴称,中国的发展已将环境作为一个新的考量因素加入其中,中国领导人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也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促使各方思考循环社会和循环经济的结构,对空气质量、水质量、建筑环境和自然环境质量给予了更高的重视。
“在某种程度上,当我们在分析我们想要什么样的能源系统时,也会把环境纳入考量之中。”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